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規〔2025〕3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區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的開展,現開始征集2026年第一批就業見習崗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見習單位申報條件
(一)在我區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均可申報見習單位;
(二)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內部制度健全,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習人員進行規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見習管理工作,按照見習人數的一定比例(不超過一帶三)委派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較高、責任心較強的人員作為見習帶教老師;
(四)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見習崗位,提供的見習崗位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且有助于見習人員提高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
(五)能夠按時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見習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和我省市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二、就業見習崗位人員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向見習單位報名申請參加就業見習:
(一)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二)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
高校畢業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包括研究生和本科、專科(高職)畢業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經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高校留學回國人員、港澳臺高校畢業生同等享受就業見習政策。
“離校2年內”是指畢業證書發證之日至簽訂就業見習協議的時間不足2年。
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即在簽訂就業見習協議前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青年,年齡以身份證信息為準,失業登記信息可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登記失業人員信息庫獲取。
三、見習單位申報流程
1、網上注冊申報。(附件8-見習單位網上申報操作流程圖)
2、現場確認并提交以下資料:(焦作市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窗口)
(一)就業見習申請報告(內容自擬);
(二)《高新區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附件1);
(三)《高新區就業見習崗位計劃表》(附件2);
(四)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見習補貼管理要求
(一)見習補貼標準
見習人員的基本生活費補助分別由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提供,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其中對留用見習人員數量占總見習人員數量(不含實際見習時間不足 3個月的非正常結束見習人員)比例達到 50%及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 (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見習當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際完成見習時間不足3個月的,不予支付見習補貼。見習時間滿3個月但未完成見習協議期限的,離崗當月不予支付見習補貼。
(二)見習補貼的申請
就業補助資金按實際見習完成人數和見習時間向見習單位支付見習補貼,見習單位根據實際接收見習人員的見習情況,對見習滿3個月以上的見習人員,見習單位可向高新區就業創業科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政府補貼部分)每月先由單位墊付。
申請補貼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見習單位在見習期結束后6個月內,通過“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按批次或按年度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并上傳以下材料:
(一)就業見習補貼申請表;
(二)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明細臺賬及銀行流水賬單;
(三)見習人員身份材料。其中,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登記失業青年通過系統核實;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
(四)留用人員,還需提供見習單位與其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自留用次月至申請上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含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險)。
所有提供的材料,前期提供過的不再提供,能通過系統核實的不再提供。
9、見習單位向就業創業科申報補貼時應開具相關收據,并加蓋申報單位的財務專用章。
(三)見習資金審核
對見習單位的見習補貼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時限為5-15個工作日,審核結束后,將擬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見習單位、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畢業證編號、見習起止時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名單將在焦作高新區網站發布。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審核材料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在30日內經復核無異議的將見習補貼直接撥付到就業見習單位在銀行設立的賬戶。
五、見習補貼期間認定
提前結束就業見習的人員,其生活補貼按實際見習時間核發。其中低于3個月見習期的,不予撥付見習補貼。見習時間滿3個月但未完成見習協議期限的,離崗當月不予支付見習補貼。服務期滿人員,其生活補貼按見習時間核發。
六、嚴格紀律嚴肅追究
就業見習補貼資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審核和撥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對虛報、謊報見習人數和見習時間,騙取、套取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見習單位資格,追回騙取、套取的資金并對直接負責人員和相關直接責任人員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時間:2026年1 月 12 日 — 1月14日
2、地點:焦作市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窗口。
3、聯系電話:0391-87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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