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高管文規〔2025〕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高新區鄉鎮(街道)敬老院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5年12月29日
高新區鄉鎮(街道)敬老院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關于推動全省鄉鎮敬老院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豫民〔2025〕3號)精神,持續推動鄉鎮(街道)敬老院提質增效,充分發揮兜底保障、普惠養老服務、服務轉介、資源鏈接等功能作用,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敬老院在承擔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任務、履行基本養老服務職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以資源優化配置為抓手,以服務質量提升為目標,逐步構建功能完善、服務優良、運營高效、監管有力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區級統籌原則。優化現有敬老院布局,對于供養人數較少、服務功能較弱的敬老院關停并轉;保留的敬老院入住人數原則上不少于30人。對于服務對象不足但確需保留的,由區民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做好可行性論證。進一步加強敬老院建設,建立完善規范高效統一的管理體制,實行區級統一管理。
(二)堅守公益兜底原則。鄉鎮(街道)敬老院改革須以服務需求為導向,增強機構自我發展能力,堅持公益屬性,履行社會責任,承擔政府兜底養老和公益性養老服務,優先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改革后的敬老院原有土地、房屋等國有資產的公益性不變,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三)堅持轉型發展原則。對需要關停并轉的原有鄉鎮(街道)敬老院,優先轉型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點、互助養老服務睦鄰點、老年人活動中心或實行公辦民營。
(四)厘清機構權責事項。鄉鎮(街道)敬老院改革后,區民政部門做好非獨立法人特困供養機構工作人員調配、會計核算、物資采購、服務運營、后勤管理等工作。所在鄉鎮(街道)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機構安全生產、日常巡查、信訪維穩、應急處突等工作。
三、目標任務
保留陽廟鎮、蘇家作鄉和文昌街道3家公辦敬老院,由區民政部門直接管理。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社保、機構運轉經費和特困對象取暖費等支出項目,納入區財政預算資金。將寧郭鎮敬老院進行關停并轉,2026年1月底前,將寧郭鎮敬老院特困供養人員并轉至陽廟鎮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并至陽廟鎮敬老院,資產由屬地鄉鎮清點造冊。2026年3月底前,由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財政局牽頭對陽廟鎮、蘇家作鄉、文昌街道3家敬老院土地、房屋權屬等國有資產進行清查核算,根據實際需要,由相關鄉鎮(街道)按移交程序向區民政中心予以調整劃轉。
四、工作措施
(一)實施關停并轉。將寧郭鎮敬老院的特困供養人員轉至陽廟鎮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寧郭鎮敬老院關停并轉后,轉型為居家養老服務站點、互助養老服務睦鄰點、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機構。
(二)推進轉型升級。保留的陽廟鎮、蘇家作鄉、文昌街道3家公辦敬老院,由區民政部門直接管理。派駐院長及財務人員負責敬老院資金監管、消防和食品安全等重大事項及敬老院賬目管理。穩妥推進區級民政部門直管的鄉鎮敬老院委托第三方專業養老企業、社會組織或事業單位運營。
(三)妥善安置并配齊人員。對公辦敬老院原有工作人員全部接收。寧郭鎮敬老院關停并轉后,2名工作人員安置到陽廟鎮敬老院。其他臨聘人員由陽廟鎮、蘇家作鄉、文昌街道3家敬老院與其簽訂用工協議。同時對該3家敬老院按照特困供養機構工作人員與全自理供養人員不低于1∶10、與半自理供養人員1∶4、與全護理供養人員1∶1.5比例配齊工作人員。
(四)規范資產移交。3家保留的敬老院,由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財政局、民政中心牽頭對土地、房屋權屬等國有資產進行清查核算,根據實際需要,相關鄉鎮(街道)按移交程序向區民政中心予以調整劃轉。原鄉鎮(街道)敬老院賬戶結余資金和建設維護項目債務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移交,針對關停并轉機構原有項目撥付資金未使用部分,建立資金調劑使用機制,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可按照原有使用方向調劑至保留的敬老院調劑使用。
(五)加大資金保障。區財政部門將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社保、運轉經費、取暖經費、后續改革所需資金等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予以保障。
(六)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鄉鎮(街道)敬老院運行管理、資金保障、隊伍建設等管理制度,由區民政部門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操作規范、統一考核要求,從嚴規范入院評估、日常照護、安全值守、經費使用、人員管理等全流程,著力提升鄉鎮(街道)敬老院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水平,確保機構規范高效運營。按照《全省公辦養老機構服務管理突出問題深化整治標準工作指引》,實現“錢花得明白、飯吃得滿意、衣穿得舒適、房住得安全、人活得體面”五個標準,切實保障特困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權益。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完成轄區敬老院全面排查,細化改革思路;研究起草《高新區鄉鎮敬老院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報區黨工委管委會審議,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印發方案。
(二)改革過渡階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過渡期保留的3家敬老院人、財、物原運轉管理模式不變;核定增加區民政中心員額數;敬老院院長、財務人員招聘到位;敬老院工作人員調配、整合到位;關停并轉的寧郭鎮敬老院特困供養人員并轉至陽廟鎮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并至陽廟鎮敬老院。
(三)改革實施階段(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31日):對保留的敬老院土地、房屋等進行清查核算,原土地、房屋權屬為國有劃撥的完成權屬劃轉;敬老院國有資產清查核算后調整劃轉;敬老院財務賬目交接。敬老院工作人員劃轉后,新院長未聘任到位前,原鄉鎮(街道)敬老院法定代表人繼續履行敬老院管理職責,確保敬老院負責人不斷檔。
六、職責分工
(一)調整區民政中心員額制人員數量,增加5名工作人員,其中,3名敬老院院長由黨群工作部選聘;由區社會事務局調劑或招聘2名勞務派遣財務人員,專職管理敬老院財務賬目。(牽頭部門:區黨群工作部、區社會事務局、德才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完成時限:2026年1月31日前)
(二)完成寧郭鎮敬老院關停并轉工作,寧郭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的特困對象轉入陽廟鎮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牽頭部門:區民政中心、寧郭鎮、陽廟鎮,完成時限:2026年1月31日前)
(三)妥善做好特困供養機構工作人員安置。對有意愿繼續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的臨聘人員,統一調配安置,全部接收。(牽頭部門:區民政中心、蘇家作鄉、陽廟鎮、文昌街道、寧郭鎮,完成時限:2026年1月31日前)
(四)完成敬老院財務賬目的移交工作。(牽頭部門:區民政中心、陽廟鎮、蘇家作鄉、寧郭鎮、文昌街道,完成時限:2026年2月10日前)
(五)進行資產清查核算,完成敬老院國有資產調整劃轉。(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區巡察審計事務中心,完成時限:2026年3月31日前)
(六)對保留的敬老院土地、房屋等進行清查核算,原土地權屬為國有劃撥的完成權屬劃轉。(牽頭部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財政局、民政中心,完成時限:2026年3月31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敬老院改革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區黨群工作部牽頭,民政部門具體負責,區財政局、區經濟發展局、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區社會事務局、相關鄉鎮(街道)、德才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等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二)強化政策保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對鄉鎮(街道)敬老院建設和運營的補貼政策。財政部門將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社保、運轉經費、取暖經費及后續改革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予以保障。
(三)穩妥有序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充分論證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妥善處理改革與發展、穩定的關系,切實維護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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